

图: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姜天波在新《消法》宣传通报会上

图: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董祝礼在新《消法》宣传通报会上主持会议
为广泛宣传新《消法》,推动全社会共同落实有关立法精神,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更好发展,中国消费者协会于2013年12月2日召开了“新《消法》宣传暨调查评选结果通报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市场司、消保局的有关领导,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专家、律师,上海大众汽车、可口可乐中国、居然之家等十家企业代表、首都各大媒体记者等约8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消法》颁布二十年消费维权状况网上调查结果,《消法》颁布二十年依法维权二十事评选结果;与会专家就新《消法》亮点进行解读并提出落实建议,有关部门代表介绍了落实新《消法》的有关举措,上海大众汽车、可口可乐中国、居然之家等企业代表就汽车、食品、家装等企业如何贯彻落实新《消法》、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了介绍。
中国消费者协会姜天波秘书长指出,消费维权工作涉及百姓切身利益,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涉及消费信心提振,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助推力量,涉及诚信建设和社会安定,是国家文明、进步、和谐的重要保障。中消协开展的有关调查、评选结果展示了《消法》颁布以来消费维权的整体情况,揭示了消费者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渴盼与期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特别提到了消费者及其权益保护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贯彻落实新《消法》,使之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五点期望:一是期望各领域的经营者切实加强对新《消法》的学习,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尊重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行业组织加强对本行业的监督管理,倡导节约资源、可持续的生产理念,严格自律,促进经营活动依法有序健康发展;二是期望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强化行政保护措施,加重违法经营处罚,推进市场诚信建设,为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坚强后盾;三是期望司法机关依据新《消法》立法精神,落实惩罚性赔偿规定,加强对消费者保护,通过典型判例遏制欺诈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四是期望新闻媒体加大对新《消法》的宣传力度,普及新《消法》的亮点内容,揭露批评违法行为,使社会各界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期望广大消费者通过学习新《消法》,知晓自己的新权利,充分行使监督权,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应尽义务,更加自觉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姜天波秘书长还表示,为解决消费者个体维权难的问题,新《消法》借鉴国际消费者运动经验,进一步充实消费者协会力量,重新界定了消费者协会性质,明确其为履行公益性职责的社会组织,赋予了消费者协会八项法定职责,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消协履责应当给予必要的经费等支持,以进一步发挥其作用,通过组织力量帮助消费者依法维权。有关修改内容充分体现了对党和政府对消费者协会的关注和支持,体现了对消费维权工作不断提升的殷切期望。全国各级消协组织要牢固树立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意识,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推动完善配套制度,依据新《消法》切实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参与立法立标、投诉调查调解、反映查询建议、提起支持诉讼、揭露批评监督等相关工作,全面落实法定职责,更加奋发有为,深化改革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