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要求于4月下旬至7月下旬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与其他类别广告相比,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仍屡禁不止,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扰乱医药市场秩序,损害媒体公信力。
此次行动重点对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进行清理检查。
通知要求,工商部门加大广告监测和网上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广告监测、监管与案件查处一体化工作机制;严厉查处监测发现、群众举报投诉、有关部门移送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推动落实《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对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大众传播媒介以及涉及的企业和产品采取相应行政处理措施;曝光一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暂停一批医药生产经销企业、广告发布者的医药广告发布资格,严厉查处一批设计、制作、代理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广告公司;对涉嫌构成虚假广告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