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四川省工商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就今年3.15纪念活动联合召开了新闻通报会,会上相关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我省2012年工商、消委工作进行了通报,对2013年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会上还就今年四川省3.15宣传纪念活动安排进行了说明。
省工商局副局长张大中回顾了2012年四川省工商、消委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在消费维权方面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者105万户次,检查各类市场5万个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8万余元。加强了合同监管执法,开展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加强了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装饰装修材料、手机、珠宝玉石、服装、家用电器、儿童用品等商品5100个批次的质量监测,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1438件,罚没金额813.63余万元,下柜不合格商品价值536.99万余元。开展了儿童玩具、虫草市场、消防器材等商品的专项整治,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案件2084件,案值金额1179.02万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2个。开展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行动,检查电信企业84家。全省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84890件、申诉42204件、举报600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41.6万元。
去年,全省各级消委会(消费者协会)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工作。省消委会在3.15期间刊登了会长、常务副会长专访和公益广告,开展了“消费与安全”电视访谈,召开了“预付式消费现状”专题研讨会,“3.15”社会影响力与日俱增。消费指导以推进“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创建为重点,分别在泸州老窑集团创建“消费教育示范基地”和古蔺郎酒厂创建“消费教育示范企业;组织消费者代表到四川广电网络数字电视、蒙牛眉山奶业生产基地、广元旅游场所等进行了消费体验;开展了净水器商品比较试验;全省消委系统共发布消费警示、提示1000余条。针对消费者反映的互联网购物问题,开展了网购体验活动,加强了互联网购物监督。约谈了电信企业,向他们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参与了行政监管部门针对供水、供电、供气、邮政、保险等行业利用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整治。参与了中消协组织开展的苹果手机点评工作。去年全省消委系统受理消费投诉共计35019件,解决33711件,解决率为96.2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82.27万元。在全省公开征集了600名3.15志愿者、267名消费咨询专家和30名消费维权法律顾问,为各级消委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了专业技术知识支撑。
张大中在介绍2013年工作时说,我省工商系统和消委组织将按照省局“257”战略,结合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重点开展好开展年主题征集宣传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生态消费方式;完善12315“四个平台建设”,提高维权效能;突出妇女、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消防产品等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商品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强化预付式消费、医疗服务等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加大跨区域消费维权合作力度,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消费者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调查、比较试验工作。
今年3.15纪念活动,省工商局、省消委会将联合消委成员单位、相关职能部门、省内和中央驻川主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纪念活动。一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同步开展“送知识,送服务,消费维权进万家”主题活动。省消委会制作了消费指导手册10万余册向全省消费者免费发放,3.15当天,省消委会在成都(东郊记忆)、德阳(文庙广场)、简阳(贾家镇)举行“送知识,送服务,消费维权进万家”启动仪式,组织相关单位现场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二是在省内主流媒体上刊登3.15消费维权公益广告、领导专访,开设3.15专题或者专栏,广泛受理消费者投诉。三是通过手机短信、手机报向消费者发布节日问候信息。四是召开省消委会换届大会,聘请“3.15”志愿者、消费咨询专家和法律顾问。
通报会上还就净水器商品比较试验情况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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