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机制不断健全 维权意识深入人心"——党的十六大以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回顾

    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商品质量监管制度基本建立 
    2001年国务院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能划归工商部门。各级工商部门结合流通领域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基本建立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点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日常监管,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案件查办制度。2003年至2011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08.73万件,案值137.89亿元。 
    积极推进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下发文件,对建立监管数据库,完善监管内容,强化监控功能,努力实现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市场准入、销售、退市的全程信息化监管工作作出部署。针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地工商部门落实总局部署,建立重大案件信息库,为分析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方案提供了技术支撑。 
    大力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总局消保局认真总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经验,指导各地工商部门引导商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等自律制度,加强与各地消费者协会的合作、与新闻媒体的信息交流,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机制不断健全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与有关部门一起认真清理部分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合理规定和收费,联合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执法检查,有力地提振了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信心。 
    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力度。据统计,2003年至2011年,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21.27万件,案值6.66亿元。 
    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快速推进 
    2006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创新机制、理顺关系、完善网络等措施,构建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执法体系。 
    2009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通知》,努力将12315建设成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和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接受社会监督和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 
    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建立集中受理的省局12315受理平台13个,相对集中受理的地市局12315受理平台287个。全国已有24个省市工商局开辟通过互联网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的渠道,有15个省市工商局开通了12315短信平台。 
    为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2009年12月,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关于加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一会两站”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更加方便消费者就近申诉、就近解决消费纠纷。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共建立“一会两站”48.9万个。 
    与此同时,12315“五进”建设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2011年5月,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12315“五进”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积极引导和督促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在源头解决。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工商机关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等场所已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9.4万个。 
    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国各级工商部门把消费教育和引导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拉动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措施。 
    2009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作出总体部署。2011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召开全国工商系统消费教育引导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对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各地工商部门认真贯彻工作部署,选择有效载体面向消费者和经营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引导活动。2011年,全国工商机关开展大型宣传咨询和授课等各类活动5.9万次,印发宣传材料4545.6万份;组织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达1707.5万人次,行业组织人员达31.1万人次,企业人员达69.5万人次;培训维权工作者和志愿者52.9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