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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各地媒体陆续报道了多起商场自动扶梯夹伤孩子手、脚的事故。面对这些事故,哈市消协一方面呼吁父母在购物时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的消费者要当心商场购物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根据《消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因此在上述事故中“自动扶梯”对于身体幼小的孩童来说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那么商场对自动扶梯这样存在危险的地方就有优化购物环境的义务,应该采取加强保安巡查力量并且设立警示牌等措施,从而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减少损害的发生。
商场有提供优质购物环境的义务,是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使消费者的安全权得到保障,二者是相辅相成、息息相关的。然而当下一些商场只片面追求利润,不重视消费安全,致使消费者的安全权一再遭受侵害。例如有的商场为了迎合消费者的猎奇心理,经常变换店面装潢,但因为商场整体装修必然会耽误营业时间造成商业损失,所以商场就采取部分装修、部分营业的方法。这样的方法的确保证了商家的利益但消费者的权益却遭到了损害,在这样的购物环境中有些身体敏感的消费者会感到眼睛发干,咳嗽、头昏等身体不适,而大多数消费者却是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让自己的身体遭受了各种有害气体和粉尘的伤害。
再如一些商场为了制造出通透、宽敞的装潢效果,允许其业户在店堂内大篇幅的使用没有任何区分标识的玻璃幕墙,甚至可以把这样的整体玻璃幕墙设置在用餐区的餐桌边和购物区的通道旁,而这些“明亮”、“高大”的玻璃幕墙,不但增加了消费者撞伤事故的发生率,而且一旦其受到外力的碰撞或挤压,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另外在中秋、国庆等购物高峰期,一些商场、超市只忙着打折促销吸引消费,却对商场内拥挤的人流、污浊的空气熟视无睹,更有甚者还会出现擅自占用防火通道摆放柜台或者货品的情况,在这样的购物环境中一旦发生火灾、踩踏等意外,最终给消费者带来的将是难以估量的伤害。
鉴于以上情况,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1、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时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孩子在自动扶梯上捡拾物品以免夹住手指。
2 、建议消费者远离无区分、无隔断的整体玻璃幕墙,尽量不要触碰或挤压玻璃幕墙,以免其断裂或倒塌带来伤害。
3、建议消费者在购物中不要过长时间的停留在密闭的商场内,要注意通风换气。要注意购物环境是否过于拥挤,如发现占用防火通道经营的问题,应及时离开并可向防火部门投诉举报。
4、最后还要提醒消费者,购物时发现任何消费问题即可拨打哈市工商局、市消协申(投)诉电话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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