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万元惠及26家企业!(2020-04-06)

  为助力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加快落实惠企财政奖励,助力企业渡过资金难关,4月1日,浙江省海宁市市场监管部门集中为企业申报2019年度质量领域财政奖励。截至4月2日,奖励已由企业所在镇(街道)财政落实到位,共兑现奖励520万元、惠及企业26家。

  此次奖励采用“快速兑现”机制,在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收集企业获评情况、形成《快速兑现企业清册》并报市级财政后,由各镇(街道、发展平台)、主管部门通过云平台按照“即报即审”的要求,原则上于当天审核完毕,汇总后由市财政局统一与地方财政贡献挂钩确定奖励清册,并发送给各镇(街道、发展平台)进行资金拨付,各镇(街道、发展平台)财政于次日将资金拨付至有关企业。

  2019年,海宁企业质量提升意识强、活力足,共有25家企业的26个产品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证书,2家企业获评“海宁市市长质量奖”。根据《海宁市支持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海政发〔2019〕42号)、《海宁市加快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9〕56号)等文件精神,对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给予每认证1个产品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海宁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18万元的奖励。根据财政审核,除1家企业由于地方财政贡献为零而不予奖励、1家企业由于地方财政贡献不足而实施差额奖励外,其余26家企业全部获得全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