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规范公用事业领域合同行为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安徽省工商局拟定了关于开展全省公用事业类、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集中规范整治工作方案。省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日前针对合肥市供水、供气、供热合同格式条款召开了评审会议。

  评审会上,安徽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安徽大学、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评审委专家成员以及工商部门成员单位机构负责人分别对合肥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然气供用气合同、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供用热合同中存在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不公平格式条款开展评审,依据法律法规逐条点评,提出相关修改建议。

  通过这次评审,企业进一步认识到工商部门开展规范公用事业类、旅游类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有助于提升公用事业企业管理的整体水平,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

  在听取评审委专家评审意见后,3家企业的负责人一致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落实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在合肥市工商局具体指导下,尽快对照合同格式条款仔细推敲修改,遵循契约自由、平等公平的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