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推广“双随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工商局印发通知,在新密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试点“双随机”抽查机制的基础上,在全市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中推广“双随机”模式,突出试点引领作用,拓展工作方式,切实加强企业信用监管。

  明确随机方式。通知要求各单位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视情况选定下列方式推行“双随机”,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确定:各县(市、区)工商质监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范围内的全员随机,基层所之间的交叉或循环随机,基层所范围内的内部随机,国家、省、市要求的其他随机方式。

  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工商质监局、各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工商局“双随机”抽查确定的名单和本单位确定的随机方式,组织实施“双随机”检查。

  开展跨部门联合。该局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探索根据检查名单或专项检查要求,采取联合执法、发函告知或信息共享等方式,依法、依职权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

  出具检查意见。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依据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企业逐户出具检查意见。检查人员和各单位按照《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等相关规定公示结果和相关信息。通知还要求,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可参照推行“双随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