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年报“双随机”抽查规则

  云南省工商局近日出台企业年报信息“双随机”抽查规则,做好企业年报信息“双随机”抽查工作。

  规则明确,按照公平规范、公开公正的要求和“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从“两库”随机摇号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公示的历年年度报告以及股权变更、股东出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即时信息进行抽查。

  根据规则,云南省工商局通过对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当年已年报企业库和全省市场主体登记库双向辨识梳理,确定企业年报信息“双随机”抽查的基数;以登记机关为单位,每个辖区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由省局通过市场主体名录库统一抽取,并分派至各州(市)工商局,由各州(市)工商局逐级分派至各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各县(市、区)局可选择分派到下属市场监督管理所。检查单位从各自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

  抽查结束后,按照“一公开”原则,检查人员将抽查结果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予以公示。依法应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要在法定期限内列入并公示。不配合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将通过公示系统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