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3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

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16〕2号)要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30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过检测,所检批次样品受检项目全部合格。

特此通告。

 

附件:合格产品信息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