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苍山县工商局消费提示:超市购物结算也要提防出错

2013-08-23  山东省苍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日,山东省苍山县消费者张女士向工商部门反映,她在超市里购买的拖鞋,超市标价7.8元,结账时她也没在意,回家后发现商家实际收取了7.9元,虽然1角钱对人们来说无所谓,但她那种上当受骗的感觉难以消除,因此希望工商部门调解,让经营者返还多收的费用,并要求商家道歉。苍山县工商局受理投诉后,与超市进行协调,超市退换差价并向张女士真诚地赔礼道歉。

  许多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对银行结算系统存在过度信赖心理,认为银行结算不可能存在错误,这种观念需要改变。超市经营者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能出现计算错误。一是调价商品未及时更换条形码。超市商品进行下调价格时,一般会利用新的条形码覆盖原来的条形码。有时由于服务人员疏忽,有些条形码会没有及时更换。二是将商品进行混淆。如颜色相似、品种不同的红富士,或形状差不多、产地不同的大米,从外观上并不是很好识别,称重时可能出现营业员误输入商品代码现象,从而搞错价格与金额,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一般会吃亏。三是由于意外出现错误。服务人员可能由于粗心大意出现差错,结算系统可能对商品会员价格未能同步更新,赠品有时可能会被误计入金额等。

  工商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留意商品的价格信息。对超市经营者通过荧屏墙、提示牌等发布的商品促销价格多关注一下,在挑选、称量商品时核对单价是否正确。二是对商品的金额进行匡算。计算能力强的消费者可以对商品进行准确的计算,因为商品太多计算困难或认为太费事的消费者,可以利用近似概算或尾数精算的方式计算价格,及时发现结算时可能出现的错误。三是养成核对购物小票的习惯。购物出来超市后,要及时将购物小票与手中的商品核对一下,看商品的价格与数量是否正确,结算商品是否有遗漏,并保存好购物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