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消保委:积极应对燃油助力车消费投诉 及时化解消费者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013-08-12  浙江省义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引发燃油助力车投诉背景:义乌市委、市政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年治堵”工程部署,制定了《义乌市综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五年(2013-2017)行动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义乌市燃油助力车的生产、销售和路面管理,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秩序。2013年6月20日,义乌市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等五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要求,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第9号令)》,燃油助力车属国家明令淘汰类产品(淘汰类产品目录中机械类第63)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燃油助力车管理的通告》。《通告》规定全市范围内任何生产企业、销售商家不得违反规定生产和销售燃油助力车。

  《通告》中明确,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标GB7258-2012)的相关规定,燃油助力车属机动车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法上路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义乌燃油助力车消费状况:事实上许多燃油助力车车主在当初购买燃油助力车时,认为“不用上牌、不用入户”从而轻视了索要发票、保修单以及产品合格证等正规手续,有的即便懂得索要,也不懂得索要正规的、国家统一制式的、入户时必须提供的手续。特别是“产品合格证”一项,有的商家提供的是老式人工书写的小三角形合格证,而交警部门在办理入户登记手续时,要求必须提供的是十六开、带有防伪标识、国家统一制式的合格证,否则微机无法录入,仅凭此一项大部分车主都不能提供,也就无法上牌。而且,在办理机动车入户、上牌手续时,首先,还要求在国家发改委网上公告的机动车产品许可生产车型中,要能够查到该车的车型;然后,再根据车主提供的办理注册登记的有效合法手续,在微机中录入办理,但是,其中仅就提供“国家许可车型”和“合格证”两项就存在很大的难度。

  目前,路上跑的燃油助力车有很大一部分车型未列在国家发改委网上公告的许可生产车型之内,有的车型生产厂家已经下线,在公告中被淘汰,有的是分厂或委托加工、组装生产的,网上根本就查不到,而网上查不到的车型交警部门就无法为其办理入户、上牌手续。对此,义乌交警印发了大量的告知单,称当事人对经销商未能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等销售问题有异议的向义乌市消协(即消保委)投诉维权

  启动应急机制与采取举措:义乌市燃油助动车保有量15万辆,《通告》发布后,该市消保委有关燃油助力车的消费咨询投诉随之而来,引起了搜狐新闻、钱江晚报、浙中新报、金华新闻网等媒体的关注并作了专题报导或转载。在针对如此庞大的消费群体现状下,为配合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义乌市工商局、义乌市消保委高度重视、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积极行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及时解决消费争议,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出台指导意见,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关于认真做好燃油助力车等交通商品消费投诉的指导意见》,设定专门的受理窗口、专人负责、建立台帐、组织当面调解、认真做好诉转案工作、及时录入系统。

  二是查找法规规定,为调解提供依据。发布《处理燃油助力车等投诉参考》。对消法、质量法、合同法及相关公告进行收集摘编,以便调解人员有据可依。

  三是组织多方探讨,寻求维权突破点。组织工作人员对助力车维权问题进行探讨,找出维权疑点难点,与消保委律师团首席律师交换意见,以寻求最佳解决办法,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在局内网发表《燃油助力车消费维权之我见》论文。

  四是加强部门沟通、取得支持配合。与交警、税务等部门沟通,取得交警咨询电话85414299,税务咨询电话89907031。对消费者提供的不符合国家统一制式(即非法)的合格证的经政法委确定由交警出具统一格式的合格证认定结果证明。

  五是及时分析调查,做好数据利用。及时对近期助力车消费投诉情况作出分析,对辖区内的助动车消费状况进行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使后期投诉做到预期化,以便有针对性解决投诉。

  六是发布消费警示,温馨提醒消费者。通告发出后,义乌市消保委、义乌市工商局在第一时间发布《购车注意事项》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车时要选择具有正规发票和车辆合格证,且属工信部公布目录内的车辆;了解所购车辆的情况,重在安全;不可被各种促销宣传所迷惑;千万不要购买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车,购买工信部公布目录内的车辆,必须索取正规发票,。

  七是组织行业约谈,指导经营者承担法定义务。7月18日,义乌市消保委、消保分局约谈了义乌市电动车行业协会及经营户代表。会上通报了近期燃油助力车的消费投诉情况,并指出了投诉处理中发现存在的虚假宣传、没有告之真实情况、提供不出正规合格证,不提供正式发票、合格证来源非法(花钱购买)、以声明等明示形式免除法定责任与义务等六大问题。消费维权律师团金京华律师从法律角度解读了经营风险的承担问题和消费者的选择权问题,明确指出买卖合同成立前有声明免责的行为,但是违法销售行为并不会因此而合法化。最后提出了六点意见和建议:一是义乌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经营者从思想上要高度统一到义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积极配合和支持市委市政府开展工作。二是坚决执行义乌市公安局、工商局等五部门《关于加强燃油助力车管理的通告》。三是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律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充分尊重消费者行使的合法权利,尽量和消费者协商和解。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避免和减少消费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五是针对近期消费投诉集中增加的现状,各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要集中精力处理,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人员,方便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六是积极配合市消保委和各工作委员会处理消费投诉,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行业协会会长称目前已有40家左右的车行已关门,自6月20日以来全市的车行均已停止销售燃油助力车。

  同时,为争取义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义乌市工商局、消保委将燃油助动车的消费者投诉调处及接待来电、来访、来函等工作开展情况、进展状况及时地进行汇报。

  目前,该市消保委已接待消费者有关燃油助力车来电、来访、来函166件,其中投诉73件、咨询72件、举报21件,尚未发生群体投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