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消协调查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情况

2013-08-26  扬州市消费者协会

  《扬州市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于2013年5月20日正式执行。为了解办法实施现状,7月下旬,扬州市、邗江区两级消协联合邗江区放创办、物价局等部门以及消费者代表组成调查小组,以消费体察和检查两种方式对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

  调查以餐企相对集中的邗江路为样本,被调查餐企包括丹顶鹤、富春、众宜、金聚楼、赛德、云顶、粤鸿和、淮扬人家、引江源等9家,调查内容为菜品、自制饮料、酒水、服务价格的明码标示情况以及“和菜”餐标与餐企安排菜肴总价的比对。

  调查结果显示,“和菜”情况较好,餐企安排“和菜”菜肴总价均超消费者给出的餐标,其中优惠幅度最高的为10%;不足之处是近四成菜肴在菜单上不见踪影;西瓜汁、豆浆等自制饮料仍以“扎”为计量单位,无容量标注且未按要求注明原料构成。

体察

淮扬人家:和菜超标给优惠,部分饮料不标价

  为了保证体察活动的公平和公正,22日,市消协以邗江路两侧大中型餐企为备选单位,随机确定了体察餐企“淮扬人家大酒店(兰苑店)”,整个过程有两名消费者现场见证,并签字录像存证,随后便以电话预约订餐,同时告知餐标(100元∕人)、就餐人数(12人)。

  23日晚6时,暗访人员按照约定陆续来到淮扬人家大酒店(兰苑店),在一楼大堂吧台酒水饮料陈列处,发现“海之蓝”等白酒配有标价签,标价签上有名称、度数、容量,盖有物价监制章,但可乐等饮料无标价签。

  进入208号包间,服务员递上安排的菜单。根据此前电话预约订餐的要求酒店安排了27道菜肴、1道炖盅、1道点心;主食、果盘各一,另赠酸梅汤饮料一壶,总计1200元的和菜。

  菜肴上桌,冷菜六荤四素,热菜包括片皮烤鸭、清蒸多宝鱼、蒜茸扇贝、牛肋排、秧草河豚、小龙虾等。冷菜、热菜份量充足。

  暗访人员请服务员拿来点菜单,菜单为一张双面印刷的硬卡纸,菜式细分为冷菜、招牌菜、热菜、扬州三头宴、点心、汤汤水水、主食水果和时尚特饮八类,标注的内容只有品名和价格,计价单位以客、例、份代之,未见对主、配料的内容和重量进行说明;桂鱼、河豚鱼等鱼鲜类标注了奶汤、清蒸、红烧砂锅等做法供消费者选择,点心类则标注了至少6只起售;玉米汁、西瓜汁等“时尚特饮”全部以扎为计价单位,未见容量和原料构成标注。

  暗访人员将和菜安排菜单和点菜单一一进行对照,发现32道菜肴(点心、汤水),点菜单有的只有25道,未见的7道菜分别是:清蒸多宝鱼、旴眙龙虾、醋椒海蜇、秧草河豚、清炒虾仁、招牌馋嘴蛙、干锅地三鲜。对此服务员的解释是“有些时令菜还没来得及加上去,有的菜单上有,只是叫法不一样”,为证明,她在菜单中找出了“清炒虾仁”的“另一叫法”——滑炒虾仁,标价58元;“招牌馋嘴蛙”的替代名“淮扬跳跳蛙”,标价48元/例。其他的5样则没有找到。

  按照菜单标价和服务员口报的菜肴价格,暗访人员计算出酒店安排的“和菜”实际总价为1225元,结账价格为1200元,酒店让利25元,优惠幅度为98折。

明查

菜单公示:3家情况一般

  在暗访和明查的9家餐企中,“众宜”采用全实样展示供消费者点餐,其余8家,公示质量较高的是“粤鸿和”,菜单内容完整、规范标准、制作精良,菜品类包括菜名、单价、主、配料份量、口味、功效、做法,酒水饮料均配有实物图片、名称、容量、价格、度数等内容,一目了然,具有较强的消费指导作用。

  公示较完整的是金聚楼、丹顶鹤、富春、云顶等4家。菜单内容含菜名、单价、主、配料名称及其重量;面点类按只、个计量;“金聚楼”的菜单配有实物图;“富春”时令菜在菜单上有标注,包含其价格、主料重量。

  公示情况一般的是赛德、引江源和淮扬人家等3家。“赛德”只有少部分金额较高的菜品标明了主、配料份量,绝大部分菜品只有品名和价格。“引江源”和“淮扬人家”菜单仅有菜名及价格,计量标注为份/客/只,“引江源”的甲鱼、鳗鱼等菜肴有名称和图片,但价格标注为“时价”。

自制饮料公示:6家语焉不详

  此次调查,除去不提供自制饮料的“富春”和采用实样展示点单的“众宜”,其他6家的自制饮料均以“扎”为单位,既未标明容量(扎并非国家承认的计量单位)也没有按要求注明原料构成。

酒水饮料公示:饮料逊于酒水

  大多数餐企吧台都有实物展样,但标价签内容不够完整,缺少规格、产地、计价员及物价部门的监制章,有的则没有标价签。“丹顶鹤”酒水公示较规范,但可乐、雪碧等饮料未见标价签;“富春”酒水明确标注容量、价格、度数,标价签规范;“粤鸿和”酒水明确标注容量、价格、度数并配实样图片,标价签规范;“淮扬人家”吧台内酒水标价签内容不够完整,缺物价部门监制章,可乐、雪碧则无标价签;“引江源”酒水均展示于吧台,标价签比较规范,店长称大部分顾客均为酒水自带,饮料公示一般,矿泉水、酸奶、果汁、可乐等均未有标价签。

服务价格公示:情况较好

  服务价格公示情况较好,7家餐企不收开瓶费等服务费,唯一收此费用的“粤鸿和”,也在入口处醒目位置明示“开瓶费”收取标准和金额。

和菜超餐标让利平缺口

  所谓“和菜”,是指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预期的消费标准组合不同商品整体销售,按照《扬州市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和菜”应当标明总价格以及所含菜肴、面点、水果的名称、品种、价格等内容,所标示的总价格不得高于经营者价目簿或价目表相应品种的价格之和。

  此次调查,从消费者给出的餐标与餐饮企业安排的“和菜”总价比对结果显示,餐企安排的“和菜”菜单总价均超餐标,少的多二三十元,多的超百元,消费者得到的优惠幅度从2%至10%不等。

  通过比对发现,超4成的菜肴在菜单不见踪迹。该现象在“金聚楼”和“引江源”两家餐企尤其突出,金聚楼酒店23日晚801包厢“和菜”安排了26道菜肴、点心,有23道在菜单上没有;802包厢安排了18道菜肴、点心,有13道菜单上没有。引江源大酒店23日晚209号包厢安排了13道菜肴点心,有10道菜单上没有,这就意味着近9成的菜肴价格由服务员口头告知。对此,“金聚楼”解释是厨师长换了,还没来得及更新;“引江楼”则是新菜单正在印制中。
有饭店未能提供前一日安排菜单,店长先是说“每天的账单统计完之后都直接撕毁了,未留存根”,后又找出一份7月18日的和菜单,调查人员发现,一式四联的单子,第一联“吧台”和第四联“客户”内容不完全一致,第一联日期一栏具体到“18日中”,安排有8道菜,总价474元,而第四联日期一栏则只有“7月”,菜肴只显示有7道,总价446元,对此店长的解释是垫的复写纸第四联有部分内容显示不完全。
扬州市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和菜)价格调查
发布日期:8/18/2013 9:22:42
扬州市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和菜)价格调查
餐企名称
包厢名
和菜菜品情况
(元)
标价总金额(元)
实收(元)
误差额(元)
优惠额
是否收取服务费
数量(道)
点菜单有
点菜单无
丹顶鹤(来鹤台店
茉莉
15
13
2
600
653
600
+53
8%
 
松鹤
24
21
3
1000
1040
1000
+40
3.8%
富春(来鹤台店)
驻阅
26
17
9
1000
1060
1000
+60
5.6%
粤鸿和
桂园
18
16
2
1200
1178
1200
0
0
白酒洋酒20元/瓶;红酒黄酒15元/瓶;啤酒饮料5元/瓶
淮扬人家(兰苑店)
208
32
25
7
1200
1225
1000
+25
2%
金聚楼
801
26
3
23
1440
1488
1440
+48
3.2%
 
802
18
5
13
700
742
700
+42
5.7%
引江源
202
13
4
9
880
910
880
+30
3.2%
 
209
13
3
10
500
558
500
+58
10%
众宜
全实样点餐
 
云顶
未提供和菜单,原因是“当天结完账后就撕毁了”
 
赛德
未能提供和菜安排单,原因是“采用电子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