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振甲同志赴福建省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导

                               2013年06月21日 发布

  根据总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的安排与部署,2013年6月17~19日,总局打击“四非”领导小组副组长边振甲带队对福建省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分别听取了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长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边振甲肯定了福建省局所做的工作,认为领导重视,计划周密,措施有力,宣传到位,工作扎实。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边振甲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进一步认识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第二,统筹做好整治、惩处和规范三个阶段的工作。要深入细致排查案件线索,依法依规严惩重处大案要案,要探索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制度。第三,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确保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保障消费者食用安全。

  边振甲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监督和指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经营,特别要加强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产品出厂前的质量把关工作,按照审批的内容严格规范宣传行为,不能违规发布虚假广告,进一步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